实名认证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实名认证服务!
为向您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包括:提现、账号认证、账号找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及其他适用于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国家标准等)的相关要求,合肥欧亦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15900746827,注册地址为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1800号6号楼合肥报业数字文化创业园一层104室,常用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万象城V2栋,以下简称“我们”)需要您根据我们的指引完成实名认证。为了使用实名认证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实名认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我们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您应当在确认充分阅读字体加粗条款,明确理解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
一、实名认证服务使用须知
1. 您理解并确认,每个实名认证信息只能绑定一个欧亦赛平台账号,实名认证信息审核通过后,除下述情形外,暂不支持变更或解绑,您可通过注销账号方式删除您的实名认证信息。
2. 您应完整提供必要的实名认证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实名认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采用任何任何违法违规、不正当或欺骗手段使用本服务。
3. 如我们发现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我们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号采取封禁、冻结、注销等限制措施。
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1. 我们提供了如下实名认证方式,具体请以实名认证页面展示为准。
1.1 您可以选择人工认证方式完成实名认证程序,为了完成实名认证服务:
(1) 我们需收集并存储您的姓名(敏感个人信息)、身份证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和相应的证件正反面图片(敏感个人信息)。
2. 如您因改名、移民等原因需要换绑您的实名认证信息,您可以联系人工客服完成实名认证解绑流程。为了完成实名认证解绑流程,我们需要您提供新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敏感个人信息)或海外新证件的正反面照片(敏感个人信息),以便人工客服核验您的身份信息、完成解绑流程。
3. 我们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实现上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存储您的实名认证信息,在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将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您的实名认证信息或匿名化处理,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们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另行取得您的授权。
4. 您通过页面点击,即视为您知悉并授权我们出于上述目的、方式、个人信息的类型处理您的实名认证信息。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请不要进行下一步操作,同时您将无法使用本服务,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为您提供的其他权益或服务,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实名认证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可能会对您的人身、财产安全、个人隐私等造成损害,请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供。我们也会采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保护手段,通过加密等方式保护您提供的实名认证信息,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防止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修改、损坏、丢失,尽力确保信息安全。
6. 如您对本协议的内容或使用本服务时遇到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事宜有任何疑问或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或决定行使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时,您可以通过《欧亦赛隐私政策》中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解决。我们非常重视您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并将尽全力保护您对于个人信息享有的法定权利,以使您有能力保障您的信息安全。
三、免责声明
1.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积极有效的本服务支持,但由于技术局限,我们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2. 如您发现实名认证不成功,请尝试重新发起实名认证流程,或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或提交反馈意见。
3. 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我们的原因而产生的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四、其他
1. 本协议基于《欧亦赛隐私政策》以及我们发布的相关协议、规则、声明、公告、政策、活动规则等(以下统称“欧亦赛服务条款”)制定,您在使用本服务的同时应遵守本协议、欧亦赛服务条款。
2. 我们可能会根据本服务的整体规划等,对本服务、本协议进行修改,若您不同意前述修改事项,您可停止使用本服务。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接受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包括前述修改事项。
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5.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